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及照顾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审核结果,我校对申请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4月1日。
在复试录取环节,学院将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加分及照顾政策无效。
如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11-80786777(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yjszsb@hebtu.edu.cn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加分及照顾政策考生初审结果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