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2024〕2号)文件要求,一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段)是在学制规定基础上延长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是在学制规定基础上延长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是在学制规定基础上延长2年。
我校已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关于2025-2026-1学年学籍预警与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查具体情况,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导师,告知学校相关政策。
截止目前,有2名研究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现对2名超期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生类别 | 专业 |
| 1 | 武*伟 | 2019***049 | 学博(全日制) | 中国史 |
| 2 | 黄*睿 | 2020***822 | 专硕(非全日制) | 工商管理 |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学籍,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1-80789557,邮箱:yjspy@hebtu.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