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和先进工作典型,激发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决定开展“十佳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为”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推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立德树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探索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关心研究生成长,注重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
(3)2024-2025年主讲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2024-2025年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4)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科或学位点建设工作。
(5)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在2024-2025年没有出现学术不端、学术道德和问题论文,没有受到处分。本人2024-2025年没有出现师德师风问题。
(6)2024-2025年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
(7)2024-2025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含)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者其它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8)应至少指导过1届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
(1)申请人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十佳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1500字),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交至各单位。参评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2)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工作表现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推荐1名“十佳研究生导师”人选。
(二)学校评选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选。依据推荐条件,评选出“十佳研究生导师”。
(三)公示
对“十佳研究生导师”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12月9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syjsy@hebt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B座10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雅 联系电话:80789678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