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不断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高校、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和合作单位应达到《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规定具备的基本条件,能够履行相应职责。
2.本次申请的研究生工作站参建高校须有北京疏解高校。
3.设站单位不能与已经备案的研究生工作站重复。
二、备案程序
1.联合申报。牵头高校、参建高校和设站单位联合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5年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填报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2.审核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核查申报材料,评审确定备案名单。
3.签订协议。工作站建设各方(牵头高校、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及合作单位)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等。
4.牌匾授予。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融创中心)”牌匾。
三、报送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推荐1个工作站,可不推荐。
2.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13日将附件1、2、3的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zhgl@hebtu.edu.cn。
联系人:孙立成 联系电话:0311-80789675
附件2: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
附件3: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汇总表
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