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5〕1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1.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分为省级、校级两类;
2.申请人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原则上面向2023级、2024级博士生和2024级学制3年的硕士生;
3.申请人应基本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4.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进行了选题相关的文献收集、整理与初稿撰写,先期已开展了科研实验等;
5.每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6人(含主持人);
6.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没有特殊理由不得延期结项;
7.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出现学术违纪情况;
8.曾经中止、撤销及延期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9.2025年结项不合格项目,原则上该项目研究生本次不得申报;
10.延期项目,视情况限制或削减主持人导师所指导学生的项目申报数额;
11.正在主持“四史”研究专项的研究生,不得以相同题目申请校级项目。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性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研究课题是否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不做限定;
3.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4.研究内容应具有明显的创新点;
5.预期研究成果明确,切合实际;
6.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名额
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推荐申报2026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限额为45项,省教育厅将进行差额评选,评选出全省申报总数的60%左右予以立项;我校设立2026年“校级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70项左右(含推荐省级项目落选者),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填写《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请书》、《河北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资助项目申请书》,经导师推荐后,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
(1)各学院成立由3—5名相关学科领域的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专家组,按照学校分配指标完成项目初评;
(2)学院初评应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前期研究基础,依据选题的学术性、论证合理性等相关因素认真评选,择优排序推荐;
(3)学院将评选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确定校级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五)立项资助
1.被确定为推荐参评省级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将上报教育厅进行评审。
2.参评省级在读研究生创新资助能力培养项目评审落选者,直接转为校级项目。
3.省级项目评审结果产生后,省、校两级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名单将一并公布,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金额。
二、项目管理
(一)学院应对本院已经立项的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管理。项目主持人应按照研究计划,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研究经费并确保经费使用进度。
(二)项目主持人的指导教师应尽职尽责,进行项目工作指导,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三)中期检查
研究过程中,学校拟对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省级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四)结项要求
1.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结项,因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延期者,在学制内至多延期一年;
2.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结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省级及以上政府采用的研究报告等;
3.结项成果为论文者,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SSCI/SCIE/EI收录刊源和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省级主管单位以上的刊物上至少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等)。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含本人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其它成果形式负责人署名次序,参照论文形式要求;
4.省级、校级项目产生的成果及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应分别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河北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三、其他事宜
(一)2025年立项进展情况检查
对2025年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进行检查,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表》。
(二)2024年省级项目结项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2024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项要求,学校已经完成对2024年省级项目结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上报,验收结果发布后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送交
(一)申报项目向学校所提交材料为电子版及纸质版,涉及个人签字、导师签字地方,可用电子签名,纸质版一式一份,学科意见处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院向学校送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材料送交前应认真进行自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格式的规范性,签章齐全;
2.电子版中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学校名称-2026年创新资助项目-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请书》(省级、校级)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学校名称-2026年创新资助项目-博士/硕士-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相关佐证材料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学校名称-2026年创新资助项目-博士/硕士-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3.《XX学院2026年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EXCEL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名称+2026年创新项目汇总表;
4.2025年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填写《2025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WORD电子版;
5.以上材料按照省级、校级分类有序排放。
请在9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gl@hebt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B104室。
联系人:孙立成 电话:80789675
附件1:2026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4:××学院2025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