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 填写信息必须使用“2024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单独发各培养学院秘书)。
2. 所有表格均为必填表,本年度新增如“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表”,如不存在未分配导师博士生,可不填。
3. 请在填写数据前,仔细阅读各“工作表”对应的填写说明(见附件2)。“模板”中已有信息请按格式更新、未填写的信息请按要求完善(年龄不用更新)。
4. 填报有下拉菜单的单元格信息时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或按菜单显示的格式填写,否则数据无效。
二、采集对象及范围
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我校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包含2023年9月、2023年12月、2024年6月毕业的博士生)以及2024年9月新入学的2024级博士生。
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4年9月1日前各单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博士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的,不需要采集。
三、填写格式变动及易填错字段解读
1. 表1001_博士导师信息
(1)“导师工号”为我校导师工号,外聘导师工号按顺序编写,格式为“学院代码+3位顺序号”。(“学院代码”:101马克思主义学院、102教育学院、103文学院、104历史文化学院、113数学科学学院、114物理学院、11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116生命科学学院、117地理科学学院、118体育学院)
(2)所有涉及日期的填写格式为YYYYMMDD,只能精确到年的,MMDD为0101,只能精确到日的DD为01。
(3)“导师类别”一项,如导师同时具有博导和硕导资格(以学校文件为准),则选“博士硕士生导师”,否则,选“博士生导师”。
(4)全职在编导师和未与我校签订合同的兼职导师的“聘用期限”不填。
(5)“入选人才项目名称”按下拉菜单选择,不再统计入选年份
(6)“专业名称”必填,一个导师涉及多个专业时,按照“专业名称一,专业名称二,……”形式填写,并用英文逗号分隔专业名称(逗号后不加空格)。因单元格下拉菜单格式限制不能保存的,可在另一个单元格填好后,复制到该单元格中。手动填写并复制到表格中的专业名称,要与下拉菜单中相应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7)所属学院(单位)指博士生导师人事关系(本校在职导师)或导师聘用关系(外聘或兼职导师)所在内设二级机构;跨学院带学生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填报导师的所有学科专业数据;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没有博士点(含机关)的导师,其信息由聘任关系所在学院填写。
(8)“导师数量”填1。
2. 表1002_博士生信息
(1)新采集“是否导师组培养”,必填。
(2)“民族”信息不再采集,改为“是否少数民族”。“国家(地区)”选择“中国”时必填,非“中国”时不填。
(3)“专业名称”填写格式变动,请按下拉菜单选择,按招生简章目录填写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4)新采集“年制”,必填,填写阿拉伯数字。
(5)新采集“培养地点”必填,请按下拉菜单选择。
(6)新采集“培养单位”,必填,按实际情况填写,在校内培养的填写“河北师范大学”。
(7)新采集“毕结业日期”和“学位授予日期”,请按日期格式填写。
(8)“博士生数量”填1。
(9)若存在指导的博士毕业后其导师在2024年8月31日时已不担任导师的情况,即该生一定存在学籍变动信息,则该学生“导师工号”、“导师姓名”可不填。如某学生在统计时期内没有学籍变动信息,且表1001中的导师没有正在对其进行指导的,则应将该生信息填写在“表1003_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中。
3. 表1003_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
如不存在未分配导师博士生,可不填。
4. 表1004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23年1月至12月)
(1)“纵向项目类别”项,当“项目类型”选择“纵向”时必填,选择“横向”时不填
(2)采集的纵向项目仅限于省部级以上项目
(3)“项目合同金额”、“项目累计到款”、“项目年度到款”必填。
(4)“结题或验收日期”,只有“项目状态”选择“结题”时才必填,否则不填。填写时请按日期格式填写。
(5)“科研项目情况”中的“数量”均为1。
5. 表1005科研论文情况(填报2023年1月至12月)
“ISSN”字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做必填要求。
6. 表1006科研获奖情况(填报2023年1月至12月)
(1)填写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2)“完成单位排名”即我校在所有获奖单位的排名,填写整数。
7. 表1007专利授权情况(填报2023年1月至12月)
(1)有专利授权的必填
(2)专利授权情况不采集软件著作权信息,
(3)具体知识产权类别按下拉菜单填写。
四、工作要求
1. 2024年10月16日前,各培养学院将本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后发至邮箱xwb@hebtu.edu.cn。
2.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确保数据安全、准确。
3. 今年表格较往年相比变动较大,填报时请仔细阅读附件2中填报说明,在结合新发的模板表格,更新信息。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