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 填写信息必须使用“2022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已单独发给各培养学院)。
2. “模板”中含有“必填信息”和“选填信息”两大类,共15个工作表。其中,编号为1001、1002和1003的表格为必填信息,其余表格选填。
3. 请在填写数据前,仔细阅读各“工作表”对应的填写说明(见附件1)。“模板”中已有信息请按格式更新、完善。
4. 填报有下拉菜单的单元格信息时务必从菜单中选择,不可自行填写,否则数据无效。
二、统计时间范围说明
在“2022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各“工作表”名称中,含有“(时点)”字样的采集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含有“(时期)”字样的采集信息统计区间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三、采集范围
采集博士生范围:统计时期内(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包含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6月和2022年9月毕业的博士生)以及2022年9月新入学的2022级博士生。
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2年9月1日前各单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博士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的,不需要采集。
四、易填错字段解读
1. “导师工号”为我校导师工号,外聘导师工号按顺序编写,格式为“学院代码+3位顺序号”。(“学院代码”:101马克思主义学院、102教育学院、103文学院、104历史文化学院、113数学科学学院、114物理学院、11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116生命科学学院、117地理科学学院、118体育学院)
2. 所有涉及日期的填写格式为YYYYMMDD,只能精确到年的,MMDD为0101,只能精确到日的DD为01。
3.“导师类别”一项,如导师同时具有博导和硕导资格(以学校文件为准),则选“博士硕士导师”,否则,选“博士导师”。
4. 全职在编导师和未与我校签订合同的兼职导师的“聘用期限”不填。
5.“导师数量”、“博士生数量”及项目表中的“数量”均为1。
6. 所属学院(单位)指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关系所在学院,跨学院带学生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填报导师的所有学科专业数据。
五、工作要求
1. 2022年9月23日前,各培养学院将本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后发至邮箱yjspy@hebtu.edu.cn。联系人:田雨润,联系电话:80789674。
2.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数据安全准确。
3. 各培养学院要督促博士生导师认真填写信息,在必填项基础上,积极填报选填项内容,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4. 本次填报工作上级布置的时间较紧,又逢裕华区疫情,请各学院克服困难,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pdf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