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对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价值。
(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
(三)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四)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五)项目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成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六)申报人一般应是研究生导师。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两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涉及全校综合性改革重大项目参研人员可适当增加。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八)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补助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规范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材料的审核、初评工作,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选出13项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上报省教育厅。推选至省教育厅的项目需按要求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工作(具体网址、登录方法、开放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均为一式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8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B104,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yxw@hebtu.edu.cn邮箱。
附件:附件1-3.zip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