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新学期开始,我校相关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式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各学院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专业实践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践时间
一般安排在2021年9月-2021年12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二、专业实践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专业实践环节,成立主管院长牵头的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以切实有效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坚决避免实践环节流于形式、走过场。各学院要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努力保障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各方面的安全。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要积极加强与实践基地负责人和实践导师的联系,及时沟通,协调工作,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和质量评价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确保专业实践质量。
3.专业学位研究生要认真对待专业实践,在专业实践开始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严格按照实践基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专业实践,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努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及毕业后的实际工作打好基础。专业实践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实践总结,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4.各学院成立包括校外专家、实践基地负责人等在内的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专业实践按“优秀”“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考核成绩为“合格”以上者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
三、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各学院报送本学期专业实践计划,填写《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统计表》,在校内住宿的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学院留存),请在8月31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统计表》发送到zyxw@hebtu.edu.cn邮箱。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统计表.xls
附件2:实习实践类研究生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