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我国高等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一种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培养模式、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始于1998年,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第二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二十年来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教育,坚持将专业学位点建设融入学科建设之中,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探索创新培养模式,专业学位教育在保证较高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得到了长足发展。2011年4月15日,我校召开首次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成立了“河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筹负责全校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经过不断发展建设,截至目前,我校拥有教育博士1种博士专业学位,是河北省唯一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14种硕士专业学位。形成了博士、硕士两个学位层次彼此支撑、相互促进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