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了解资助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冀教研函〔2017〕4号”文件和《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进行评审。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认真对各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期研究安排及经费的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审。
3.项目指导教师和负责人,要认真总结前期研究工作,并对后期研究进行合理规划和准备,保证项目顺利结题,取得预期成果。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督促项目指导教师和负责人进行整改,对没有按期开展中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暂停该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
二、中期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工作进展;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下一步的研究计划;
4.经费使用情况;
5.研究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三、中期检查流程
1. 2017年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连同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材料,经指导教师填写检查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审阅研究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材料,给出学院中期检查的意见,于2018年3月7日(星期三)前,将《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阶段性成果材料和《研究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送交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材料送交要求:
⑴《研究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⑵《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十份,其中两份原件,八份复制件;阶段性成果材料两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制件一份。
⑶把个人《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按照《研究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中顺序排放成十套,再把每一套材料装入信封袋中并在袋面粘贴标签,标签规格为纵向3次对折的A4纸,标签填写内容为:2018年XX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省级或校级,原件或复制件);把研究生阶段性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制件分开,同前面表格顺序排放成两套。所有材料,分类打捆。
4.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学校继续给予资助。
5.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终止对其项目的资助,撤销该项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追回对其项目的一期已经资助的费用。
联系人:王增起
电话:80789675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B区105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