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 | 学院 | 人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文学院 | 105 | 2017年6月1日 14:30-16:30 | 公教楼 A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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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103 | 公教楼 A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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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 108 | 公教楼 A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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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 83 | 公教楼 A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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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121 | 公教楼 A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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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 101 | 公教楼 A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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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 101 | 公教楼 A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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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 113 | 公教楼 A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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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学院通知2016级学术硕士研究生牢记本人学号,并携带考试用品和本人证件(研究生证、身份证、校园一卡通),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严格考试纪律。考试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处理。
3、2016级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和2015级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成绩未达到要求者,向所在学院提交补缓考申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26日前汇总补缓考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2日